南乐检察赴大名检察举行跨区域保护协作机制会签仪式
南乐检察赴大名检察举行跨区域保护协作机制会签仪式
南乐检察赴大名检察举行跨区域保护协作机制会签仪式大象新闻记者(xīnwénjìzhě) 张松涛
为建立健全大运河以及周边文化、文物、古迹保护的检察公益(gōngyì)诉讼协作机制,落实“河长+检察长”职责,保障国家大运河安全、堤防安全,5月30日上午,河北省大名县(dàmíngxiàn)人民检察院、河南省(hénánshěng)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水利部(shuǐlìbù)海委漳卫南运河大名河务局、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南乐河务局,在(zài)大名县检察院举行“大运河”流域(liúyù)治理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签约仪式。
南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jiǎncházhǎng)江艳伟,大名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艳涛,南乐、大名两院部分(bùfèn)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干警,两县河务局、水利局、文旅局、环保局、自然资源与(yǔ)规划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cānjiā)会议。
会议(huìyì)会签并宣读了《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南乐(nánlè)县人民检察院 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大名河务局 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南乐河务局 关于“大运河”流域(liúyù)治理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yìjiàn)》(以下简称《意见》)。
会议强调(qiángdiào),一要深刻认识“大运河(dàyùnhé)(dàyùnhé)”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重要意义。要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大运河生态环境治理(zhìlǐ)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hé)(hé)现实紧迫感,主动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大运河生态环境治理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推动(tuīdòng)大运河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tíshēng),联手协作保护(bǎohù)大运河生态环境。二要明确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重点领域。聚焦大运河领域内的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突出问题,以水旱灾害防御方面(fāngmiàn)、水资源管理方面、河道河滩管理方面、水土保持方面等为重点领域,加大协作力度,提升河道流域保护治理水平。三要建立(jiànlì)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定期开展工作会商,共同分析、研判双方区域的违法事件及其特点,对跨(kuà)区域涉及双方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着力推进协同治理、系统保护。
大名县院检察长(jiǎncházhǎng)李艳涛表示,《意见》的(de)签署,是落实最高检深化(shēnhuà)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的创新探索。今天的签约正是检察协作回应运河无界、保护有责的时代命题,协议的签署是崭新的未来,我们(wǒmen)将推动两地在河流水系(shuǐxì)、共治文化内涵挖掘、文旅融合发展等方面开创新篇章。
南乐县院检察长江艳伟表示(biǎoshì),大运河作为中国古代交通的大动脉(dàdòngmài),不仅是珍贵的文化遗产,更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田。本次(běncì)联合会签是检察公益诉讼(sùsòng)跨区域协作、共同推动大运河流域(liúy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有益探索,也是加强两院各项工作交流合作的重要(zhòngyào)载体。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携手共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协作机制的深入实施。
与会人员就如何开展好大名段、南乐段河道保护(bǎohù)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共同探讨大运河保护现状(xiànzhuàng)、问题及对策。
今后,南乐、大名两地将持续深入交流,进一步强化(qiánghuà)检察协作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业务(yèwù)交流、信息交流与共享,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de)公益诉讼新模式,共同推动大运河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大运河”流域高质量(gāozhìliàng)发展,让大运河焕发更加美丽的光彩!

大象新闻记者(xīnwénjìzhě) 张松涛
为建立健全大运河以及周边文化、文物、古迹保护的检察公益(gōngyì)诉讼协作机制,落实“河长+检察长”职责,保障国家大运河安全、堤防安全,5月30日上午,河北省大名县(dàmíngxiàn)人民检察院、河南省(hénánshěng)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水利部(shuǐlìbù)海委漳卫南运河大名河务局、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南乐河务局,在(zài)大名县检察院举行“大运河”流域(liúyù)治理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签约仪式。
南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jiǎncházhǎng)江艳伟,大名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艳涛,南乐、大名两院部分(bùfèn)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干警,两县河务局、水利局、文旅局、环保局、自然资源与(yǔ)规划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cānjiā)会议。
会议(huìyì)会签并宣读了《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南乐(nánlè)县人民检察院 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大名河务局 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南乐河务局 关于“大运河”流域(liúyù)治理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yìjiàn)》(以下简称《意见》)。
会议强调(qiángdiào),一要深刻认识“大运河(dàyùnhé)(dàyùnhé)”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重要意义。要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大运河生态环境治理(zhìlǐ)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hé)(hé)现实紧迫感,主动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大运河生态环境治理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推动(tuīdòng)大运河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tíshēng),联手协作保护(bǎohù)大运河生态环境。二要明确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重点领域。聚焦大运河领域内的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突出问题,以水旱灾害防御方面(fāngmiàn)、水资源管理方面、河道河滩管理方面、水土保持方面等为重点领域,加大协作力度,提升河道流域保护治理水平。三要建立(jiànlì)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定期开展工作会商,共同分析、研判双方区域的违法事件及其特点,对跨(kuà)区域涉及双方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着力推进协同治理、系统保护。

大名县院检察长(jiǎncházhǎng)李艳涛表示,《意见》的(de)签署,是落实最高检深化(shēnhuà)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的创新探索。今天的签约正是检察协作回应运河无界、保护有责的时代命题,协议的签署是崭新的未来,我们(wǒmen)将推动两地在河流水系(shuǐxì)、共治文化内涵挖掘、文旅融合发展等方面开创新篇章。

南乐县院检察长江艳伟表示(biǎoshì),大运河作为中国古代交通的大动脉(dàdòngmài),不仅是珍贵的文化遗产,更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田。本次(běncì)联合会签是检察公益诉讼(sùsòng)跨区域协作、共同推动大运河流域(liúy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有益探索,也是加强两院各项工作交流合作的重要(zhòngyào)载体。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携手共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协作机制的深入实施。
与会人员就如何开展好大名段、南乐段河道保护(bǎohù)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共同探讨大运河保护现状(xiànzhuàng)、问题及对策。
今后,南乐、大名两地将持续深入交流,进一步强化(qiánghuà)检察协作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业务(yèwù)交流、信息交流与共享,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de)公益诉讼新模式,共同推动大运河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大运河”流域高质量(gāozhìliàng)发展,让大运河焕发更加美丽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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